海南二中院善意执行助当事人收回借款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 2022-10-10 来源:海南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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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一个特殊的快递,打开包裹发现是一面印着“疫灾无情人有情,为民服务显真情”字样的锦旗,原来这是居住在三亚的申请执行人黄某专门快递过来的,她还打来电话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2017年8月至9月,吉某向黄某提出借款,先后借款5笔,双方签订了5份《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金额、利息、利率和借款期限。2018年11月13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双方确认吉某尚欠黄某借款本金16万元,约定还款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之后,吉某偿还部分借款。2019年5月21日,因吉某未如期还清借款,黄某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仲裁。经仲裁庭裁决吉某应偿还黄某借款本金7.7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仲裁费4842.99元。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第一次执行过程中,双方因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海南二中院中止执行。后因吉某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再次申请执行,海南二中院立案恢复执行,依法对吉某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吉某名下除一套住房外没有其他财产,执行干警按照法律规定查封了吉某名下的房产,若无其他法定事由,该案只能对吉某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用以偿还债务。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所涉标的不大,且双方当事人曾是朋友关系,处置吉某的房产虽能够执结该案,但将会对吉某的家庭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从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执行干警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联系黄某耐心给其做工作,告知吉某愿意用自己每月的工资偿还债务,且法院也会保持房产查封状态直到吉某还清债务为止。同时,执行干警告知吉某,偿还所欠债务是其应尽的义务,如果没有按其承诺履行,法院将对其房产进行强制拍卖。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沟通,黄某表示愿意达成和解。


该案虽暂告一段落,但执行干警仍时时关注黄某实现债权的情况。9月初,正值儋州抗疫的攻坚时期,人员流动受限,执行干警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当发现吉某的工资账户余额足以偿还债务时,及时通过执行系统进行扣划,并划拨至黄某的银行账户,至此,黄某的合法权益全部得以实现,该案顺利执结。


(罗凤灵 刘士彪/文 莫馥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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