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海南省林业局邀请,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选派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吴笛,为“全省林业系统普法专题培训班”近70名学员授课。
吴笛以“涉林环境资源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为题,介绍了海南二中院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巡回宣传的审判工作机制,以及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归口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服务和保障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等概况。根据海南省落实林长制及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实际需求,立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刚发布的破坏森林资源司法解释,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就滥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涉林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及实务难题进行了深入阐释。
吴笛重点结合涉林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常见问题,从证据收集、法定程序、法律适用及处罚裁量等方面提出务实建议。课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认为法官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实用性较强、建议务实有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海南二中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和司法为民理念,立足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通过授课培训、联合普法及巡回审判等形式,加强林草资源行政管理与司法保障联动,积极促进和汇聚环境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强大合力,服务保障海南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钟鸣亮 罗凤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