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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赔偿办获评“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发布时间:2024-11-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获评“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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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是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海南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应助尽助”目标导向,将司法救助作为体现司法温情的重要举措,3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0余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60余万元,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地调查走访 确保救助精准到位


海南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深入了解救助对象困难状况,保证司法救助金发挥应有作用,对救助申请初步审查符合条件后,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到申请人家中和所在村(居)进行调查走访,详细了解申请人案件由来、经济状况、急困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家庭人员结构、受助情况等信息,并就地指导申请人完善申请材料,告知司法救助法律和政策,严防虚假救助和不实救助。


海南二中院办理的一起刑附民判决执行司法救助案件,3名申请人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妻子和子女,经走访得知,妻子为残疾人,两名子女均系未成年在读学生,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被列为低保户,且加害人无赔偿能力,海南二中院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1.77万元。


聚焦老弱病幼 扶危济困“护苗”有温度


老年人、弱势群体、病残人员、未成年人是救助的重点群体,特别对未成年人始终高度关注,确保雪中送炭、扶危济困,将司法救助金用在受助对象“急难愁盼”上。


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中,海南二中院经排查发现,一起案件当事人小燕(化名)系未成年人需要救助,由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主审法官积极联系小燕的法定代理人并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经严格审查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海南二中院决定给予小燕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与其母亲和继父签订《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协议书》。


规范制度保障 便利救助对象申请


海南二中院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辖区两级法院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将调研成果转化成制度规范,研究制定《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规程指引》,下发到辖区各法院和机关各部门,提升司法救助案件规范化办理水平,切实解决司法救助案件审理规程不统一、程序不规范问题。


在诉讼服务大厅的醒目位置上均摆放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宣传册,提供申请登记表等文书表格,并现场指导申请人填写,方便当事人快捷便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开展同堂培训 理顺职责提高质效


辖区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业务培训,针对两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对统一救助标准、理顺承办部门、开展联动救助、落实救助资金、能否判前先助等问题同堂研讨、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国家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海南二中院将继续贯彻“应救尽救”理念,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努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能力水平,用心用情“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李文省 罗凤灵/文 罗凤灵/图)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