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抓好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推动法治校园建设,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分别走进儋州市第五中学、儋州市东成中学、儋州市第三中学、儋州市第四中学,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让民法典深植学生心中。
海南二中院立案庭法官、儋州市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管娜,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儋州市东成中学法治副校长符宝山,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儋州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杨淑明,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儋州市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郑世杰,先后共为1600余名师生上法治课。法治副校长们从“为什么学习民法典、在民法典你是什么人”的话题切入,通过互动问答、情景带入等方式,就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及交通安全事故,阐述未成年人哪些民事行为无效、哪些行为合法。
法治副校长们结合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取典型案例,播放社会热点事件的真实视频,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见义勇为”“网络打赏”“高空抛物”“借高利贷”等与民法典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进一步认识民法典,了解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知识,以及如何使用这部法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同学们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牢记法律底线,规范行为边界,遇事要找法、解决问题要靠法。
(黄琼 罗凤灵/文 黄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