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伟: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科科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海南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办案标兵”、海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2009年5月,大学刚毕业的我,怀揣着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法治梦想,考入新成立的海南二中院,成为首批招录的书记员,自此开启了10余年的法院人生涯。
刚到法院报到时,单位还无独立的办公场所,人员也相对较少。因后勤事务繁杂、人手急缺,我被安排到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担任内勤,同时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基建等工作。对于法学科班出身的我,刚开始心里确实有点落差,但是想到建院之初,各方面工作都需要人去做,无论做什么,只要能促进单位发展,都算是为法治做贡献,我很快调整好心态,欣然接受组织安排,全身心投入到新工作中。看到单位的新办公大楼从一张张图纸到拔地而起,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
2010年6月,我被调整到刑事审判第二庭,正式从事书记员工作,一干就是五年。因为之前从未有过庭审记录的经历,在参加第一个庭审的前夜,激动不安的心情导致难以成眠,激动的是自己终于能接触梦寐以求的审判工作了,不安的是自己能否胜任书记员工作,特别是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疏漏,给案件的审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首次庭审下来,我基本能够完整地记录整个庭审实况,但是离审判工作的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于是,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加强练习,确保庭审记录更快速、更准确、更精炼。随着日积月累的努力,我也逐渐从一个书记员“小白”成长为辅助法官办案的一把“好手”。当书记员期间,我所经手的刑事案件达300余件,均做到规范记录、按时报结、按时归档,无一超期,并配合法官调撤了一批刑事二审案件。
2015年2月,经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我成为司法改革后首批被任命的法官助理,开始深度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积极跟资深老法官学习办案经验,提审案件当事人,撰写审理报告和调研报告,开展法律释明和息诉工作,我参与的刑事二审案件撤诉率也节节攀升。同时,我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当好法治“宣传员”,多次深入学校、自然保护区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为保护好海南绿水青山、蓝天碧海添砖加瓦。
2017年,我迎来人生的重要转折。这一年,我顺利通过海南省第二批员额法官选任考试,并于同年11月被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海南二中院审判员。历经八年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完成从审判辅助人员到员额法官的角色转换。当我穿上法袍向宪法宣誓的那一刻,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
2018年初,我被调整到执行局,开始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名初任法官,我一个月内就新收近200件执行案件,瞬间感到巨大的工作压力。偏偏这个时候,我不慎摔伤右臂骨折,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不给团队拖后腿,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坚持不下火线,因右手无法活动,就用左手敲击键盘,撰写执行法律文书。
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我始终坚守执行一线,承办各类案件546件,执结514件,执结率94%以上。在办理执行案件中,我秉承“司法有温度、执行有力度”的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倾听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积极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对于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敢于亮剑,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有效震慑“老赖”。经过艰辛努力,我啃下一个又一个“骨头案”,切实把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十年弹指一挥间,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一步步走来,当年那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已年近不惑,少了一丝青涩和懵懂,多了些许沉淀和执着。每当回首,感慨万千,唯有感恩。我见证并参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进步和完善,何其有幸。未来,我将继续砥砺前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法治海南和自贸港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孙大伟/文 赵赛 罗凤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