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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状告县政府
临高这位县长出庭应诉表态了
  发布时间:2021-11-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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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我们县政府将就该案召开专题会议,尽快研究处置办法,并向合议庭反馈会议决定情况。”近日,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赔偿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临高县人民政府县长唐守兵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当庭表态。


该起案件因赔偿金额较大,且政府行政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开庭前,海南二中院向临高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被告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临高县政府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唐守兵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20余人也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原告海南某公司以被告临高县政府颁证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判决临高县政府赔偿因其违法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鉴于与该赔偿案件相关的行政案件经多次审理且判决已生效,但赔偿纠纷至今尚未得到实质解决,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后,唐守兵当庭作出了上述“承诺”,表明临高县政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诚意。


县长积极“出庭发声回应”“当庭作出承诺”,海南某公司对此表示肯定并当庭同意调解。庭审结束后,海南二中院合议庭将继续跟进临高县政府对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助推双方就行政赔偿纠纷达成和解,以实质性化解纠纷。本次庭审持续近2小时,实现了庭审效果的最优化。


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临高县县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既是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职责,也是向社会展现政府机关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接受监督、尊重支持司法的良好形象。不仅有利于推进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对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增进官民双方的沟通交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庭审是海南二中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该项工作常态化的重要一步。海南二中院将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指导,促使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发挥政府在依法治国理政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海南自贸港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罗凤灵 周文娟/文 罗凤灵/图)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