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询问结束才几天,我就收到二审判决书了,你们真是太高效了,太感谢您了王法官,可解决了我的心病。”日前,来自内蒙古的当事人于女士双手握着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快审团队法官王天琳的手激动地说。随后,于女士亲手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 秉公执法”字样的锦旗赠予海南二中院合议庭,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育森代表海南二中院受领了锦旗。
该案是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2018年8月20日,于女士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于女士承租孙某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某小区住宅楼2至6层的15个房间(在建),双方约定每年租金共11万元。合同签订后,于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孙某支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共计18.5万元,孙某于当日出具《收款条》,双方在《收款条》中约定,孙某于2018年11月交房。由于孙某迟迟未交付房屋给于女士,双方于2019年8月15日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孙某在指定的时间内要将已收款项退还给于女士,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2020年11月20日,孙某仅退还于女士7.5万元,尚欠11万元未退还。
因孙某未按时退还房屋租金,于女士遂诉至法院维权。一审法院判决孙某一次性返还房屋租金11万元及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于女士。孙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南二中院。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速裁快审程序,主审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孙某不仅拖延返还房屋租金,对违约金也拒绝支付,双方调解未果。随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查清事实后,作出驳回孙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该案从组织询问到结案不到一周时间,于女士便顺利拿到终审裁判文书,海南二中院速裁快审团队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高效定纷止争解民忧,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速度。
(罗凤灵 李超/文 罗凤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