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华,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12月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儋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
王清华同志从事审判一线工作26年,凭借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根基层,秉公执法,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信访,办案数量及质量位居全院前茅。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省三年禁毒大会战中,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身先士卒,勇挑重担,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严格把好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加班加点务实高效审理,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快审快结,把每一宗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一批“运霸”、敲诈勒索保护费等恶势力犯罪和新类型毒品犯罪,为维护海南西部地区社会稳定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阶段性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李定虹 夏文武/文 赵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