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亮,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7月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林明亮同志在刑事审判一线奋战20余年,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忠于职守,敢打硬仗,经验丰富,甘于奉献。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中坚骨干及模范带头作用,主审并当庭宣判海南二中院第一起涉黑案件——符建荣等19人涉黑案,该案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和受邀媒体同步网络直播,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得到省扫黑办和省高院领导的一致好评。此外,林明亮同志还担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吴挺森案、颜广标案等重大涉黑案的审判长,指挥协调刑一庭依法审理符聪案、张清案、付建国案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其中,符聪被判处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打响了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先后荣获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模范人物、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所领导的刑二庭未成年人刑事合议庭曾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所在的合议庭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成绩突出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刑一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
(李定虹/文 赵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