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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送法进乡村解村民愁盼
  发布时间:2021-09-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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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农村群众法律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近日,海南二中院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选派立案庭副庭长王天琳一行到儋州市东成镇流坡村举办普法讲座,村两委干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讲座。


王天琳结合法院近期办理的几起真实案例,为村民详细讲解了农村自建房过程中容易引发人身损害风险的主要原因,房主、“包工头”、施工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以及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和不同的法律后果,并针对此类法律风险提出了签订书面合同、聘用有资质的包工者、为施工者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专业法律意见。此外,王天琳还面对面与大家座谈,了解村民群众涉诉涉法方面的所愁所盼,现场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参加讲座的村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提高了农村自建房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为村民今后避免或处理此类纠纷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希望法院以后多开展此类“送法进乡村”活动,给予村民更多的具体的法律指导。


王天琳 李超/文 林赏/图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