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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海南二中院开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儋州海警局,于2021年6月4日深入儋州市白马井镇热闹街区,开展了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活动现场摆放了法律咨询宣传台,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向当地群众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海南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育森,省检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伟,儋州海警局执法大队副队长陈阳,分别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讲解伏季休渔常识及相关法律规定,随后对缴获的渔网等禁用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伏季休渔规定,避免出现违规出海捕捞作业、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海南二中院环资庭庭长羊茂明和法官们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为过往群众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环资庭全体干警还为过往群众和码头渔民介绍了绿海龟、砗磲、法螺、中华鲎(俗称海怪、海鲎)、海马、锦绣龙虾等禁止捕捞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通过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海洋环保法律意识,为更好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罗凤灵 文/图)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