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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海南二中院联合儋州法院与儋州市残联共商助残司法服务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4-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方便残障人士参加诉讼,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4月2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刘霞联合儋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麦琼一同走访儋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座谈,共商助残司法服务保障机制。


会上,刘霞向儋州市残联理事长林福钦表明来意,并传达了省高院和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林福钦分别从残障人士维权、就业、康复、救助、补贴、动态管理、无障碍改造等七个方面对儋州市残联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林福钦表示,儋州市残联近几年在多项工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帮助残障人士维权一直是残联工作的短板,人民法院主动上门商谈助残相关工作机制,可以有效推动助残工作弥补短板,切实帮助残障人士维护合法权益。


经协商,两级法院与儋州市残联达成四点初步共识:一是发生在基层的涉残障人士民事纠纷,残联可寻求法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法院受理的涉残障人士民事案件,可邀请残联参与调解三是法院为残障人士诉讼提供绿色通道;四是法院将联合残联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向残障人士普及法律知识。


会后,刘霞一行还实地查看了儋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康复所、维权部、残疾人法律救助站等功能区的设置情况,了解残障人士办事流程。下一步,两级法院将与儋州市残联会签相关文件,共同促进助残工作快速发展。


(刘霞 柏菁/文 符炳妍/图)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