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乐东县罗家三姐妹的撤诉申请,这是海南二中院首例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促使当事人撤诉的一审案件。
2020年10月,罗家三姐妹合建的四层楼房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理由是未经批准擅自建房且占用了镇区规划用地。罗家三姐妹不服,先后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书和强制拆除行为,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受理了罗家三姐妹针对强制执行决定书提起的行政复议,却以强制拆除行为属于强制执行决定的后续行为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罗家三姐妹对此不服,向海南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南二中院立案庭刘法官在审核立案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必须先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罗家三姐妹在解决纠纷的道路上走了不少弯路,若照此下去,不仅耗时费力,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了让当事人打一场明明白白的官司,刘法官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远在杭州的当事人和远在北京的代理人进行“音视频”对话。刘法官通过分析案情,耐心释法明理,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寻求更加方便快捷的救济途径,争取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和代理人听后心服口服,最终同意了刘法官的建议,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海南二中院在新的一年,扎实稳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将调解工作挺在前面,充分运用音视频调解平台,使办案渠道多元化,难题解决迅速化。据统计,截止目前,海南二中院已有22宗案件纳入诉前调解平台,多元解纷机制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刘霞 罗凤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