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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坚持“两个最低”工作要求
确保疫情防控和法院工作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02-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最高院、省高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出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的“两个最低”防疫工作要求,积极落实五项措施强化保障,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增强党性、坚定信心,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通过OA办公系统、法院内网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最高院、省高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院干警增强党性意识,不传谣、不信谣,完成好疫情防控任务。

二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坚持“两个最低”防疫工作要求。迅速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出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的“两个最低”防疫工作要求。

三是出台制度、建立机制,提供防疫工作的制度保障。制定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关工作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等多个贯彻落实通知,建立防疫工作机制,明确疫情防控报告、疫情防控排查、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等十三项内容。

四是多措并举、严防严控,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知干警勿聚餐聚会,做好防疫;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做好离岛干警登记和信息上报;要求部门负责人熟悉掌握部门干警身体健康状况;召开会议尽量采用网络、电话传达;原则上不安排任何公务出差,确需出差须经院长审批;为干警发放防疫知识手册,配发口罩;门岗配发消毒、体温测量设备,进入法院必须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每天定时做好院内重点场所消毒;食堂实行分餐制,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后勤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质做好充分保障。目前,全院干警及家属没有出现疫情症状。

五是强化纪律、创新方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节后返岗工作要求,熟悉掌握在岗干警和未归干警情况,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完善各项司法便民举措,充实门户网站发布内容,拓宽工作联系渠道,方便当事人多种方式沟通解决问题;先后下发了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工作要求,创新庭审和执行工作方式,加强司法网络服务,对依法可以进行书面审理的案件,尽量采用书面审理;抓紧完成网络法庭改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广线上开庭等远程视频服务,倡导执行案件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各项执行活动;主动作为,加强对疫情相关案件的研判和对疫情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研究,为可能出现的案件做好准备。(王盛/文)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