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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夫妻多年未获赔偿金申请司法救助
海南二中院7日审结助其安心过年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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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地道的农民,家庭遭遇不幸对我们打击很大,在赔偿款没有希望执行到的情况下,感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的家庭给予关怀和救助,这笔7万多的救助款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我们可以安心的过春节了,也一定会用好这些救助款尽力治好病。”日前,四川的司法救助申请人王大哥、牟大姐给海南二中院寄来了一封感谢信,夫妻俩在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法官司法为民的由衷感激。

据了解,王大哥、牟大姐23岁的儿子王某是一起抢劫案件的受害者。2011113日,王某到儋州市一家网吧上网时被3名男子尾随抢走钱包,其在追赶时左胸部被刺了一刀后倒地死亡。海南二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三男子8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赔偿王大哥、牟大姐经济损失13.4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多年来未得到任何有效赔偿。201912月底,王大哥、牟大姐以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生活困难,且牟大姐身患重病需昂贵的医药费,家庭经济陷入了困难境地为由,向海南二中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请求给予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后,海南二中院急人之所急,立即调查核实申请救助人家庭情况及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情况。经调查核实,王大哥、牟大姐已50多岁,以务农为生,无固定经济收入,儿子被害后失去依靠,精神上受到沉重打击,且牟大姐体弱多病,背负沉重的医药费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救助条件,海南二中院遂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7.76万余元。

目前,海南二中院已向申请人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以缓解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7个工作日,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救难救急的司法救助理念,快速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让申请人安心过个好年。

据悉,司法救助工作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工作,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却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对其采取的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受侵害的当事人面临的生活困境。

近年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61万余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真正实现司法救助工作惠民效能。罗凤灵 周文娟/文)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