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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为半亩土地对簿公堂 法官成功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9-04-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我村民因土地纠纷一案,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在贵院法官多次协调下,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接受了调解,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村民提供公正、高效的服务。”日前,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原审第三人乐东县某村委会及第1村民小组,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来一封感谢信,对法官秉公执法、成功化解兄弟矛盾表示感谢。

涉案土地原属乐东县某村委会第1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土地。1990年5月1日,阿强(化名)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将5亩土地承包给阿强开发农业种植,期限为30年。自承包该土地以来,阿强先后种植各类短期作物。2016年,阿强的弟弟阿伟(化名)以曾经开荒过该地为由,在承包地西北角的土地上种植约0.5亩槟榔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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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阿强与阿伟兄弟俩因0.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在村委会多次做调解工作的情况下,兄弟二人仍互不相让,矛盾十分尖锐。为此,阿强以阿伟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阿伟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自行清理0.5亩槟榔苗,将土地归还其使用。阿强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一审法院的支持。

阿伟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上诉称涉案的0.5亩土地一直是其一家人耕作,2017年以前土地确权时,红线图登记涉案土地由其合法经营,2018年开始诉讼后,阿强到镇政府将涉案土地的红线图登记变更为阿强的名字;阿强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是虚假的,属违法无效合同;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阿强的诉讼请求。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仔细阅卷了解案情,考虑到当事人的亲属关系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应以调解结案为宜。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尽快实现案结事了,主审法官携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赶赴乐东县调查取证、多方了解,为调解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3月21日,主审法官到乐东县涉案土地主持双方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家属情绪激动、争吵激烈,主审法官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悉心听取双方意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该案实际问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秉公道、务事实、求和谐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尊重,经过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结事了,兄弟握手言和。

该村委会在信中说:“通过这个土地纠纷案件,我村委会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海南二中院这个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向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谢与敬意!”该土地纠纷案的圆满解决,既维系了亲情,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罗凤灵 潘心情/文)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