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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海南二中院举办辖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暨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11-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罗凤灵 摄)_副本.jpg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郭修江授课。(罗凤灵 摄)_副本.jpg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审判工作,增强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海南建设,2018年11月1—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儋州市举办了辖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暨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辖区两级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行政审判全体干警,以及各市县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办、国土局、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局、规划局等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海南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海浪作了题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服务大局,扛起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法治担当》的工作报告,回顾了2017年以来海南二中院及辖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辖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之处,分析研判新时代海南西部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并指明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方向。

黄海浪在报告中指出,近年来,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海南二中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颁证、土地确权、违建强拆、房屋搬迁、征收补偿等领域。同时,群体性纠纷、系列案件逐年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另外,诉林业行政给付、林业行政确认、社会保障及信息公开、行政协议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黄海浪指出,行政机关败诉率高是辖区行政审判的一大特点。他重点分析了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主要原因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认真调查取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够充分;不履行法定职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不到位;对应诉准备工作不认真,对生效判决不主动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难。

针对以上原因,黄海浪对行政机关提出了几点建议: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畅通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建立行政案件沟通协调制度和司法建议及时反馈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海南二中院行政庭庭长吴万贤主持会议,并作了关于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析报告。首先介绍了2017年和2018年前三季度二中院受理二审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详细分析二审发改的原因,主要是事实查而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最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辖区各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庭长分别就本院近年来行政审判的审理情况、呈现的特点、主要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交流发言。

培训会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钱冰讲授行政审判实务中的若干问题,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诉的利益问题,对政府征收决定、土地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农村承包经营权证、工伤认定、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等6类典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以加深大家的理解。

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郭修江授课,重点分析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并详细解读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具体案例,就行政行为之诉、受案范围、诉讼主体、非诉执行等在实务中的应用作了分析。与会人员还就行政审判、行政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发言,通过问题探讨的方式与郭修江互动交流,气氛十分热烈。

培训会后,法院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认为两位庭长的授课内容十分丰富,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对如何处理当前的行政纠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行政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行政机关代表认为,庭长们通过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更好的理解与运用,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大有裨益。

黄海浪在总结时强调,辖区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希望通过加强与辖区各市县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积极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确保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罗凤灵 文/图)


来源:海南二中院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