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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中院与东方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毒案 15名涉毒人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8-06-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6月26日,省二中院、东方市法院在东方法院大审判庭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其中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

  当天,东方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或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张某红、梁某攀、王某波、周某冲和陈某恒1年6个月至13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0.75万元至9.6万元不等的罚金。

  省二中院就1起涉毒案的10名被告人进行宣判。陈某深贩卖甲基苯丙胺4000余克,陈某文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4000余克,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判处陈某深死刑,判处陈某文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2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海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邱某虎、林某雄、杨某燕(女)、林某平、高某(女)、秦某津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邱某虎、林某雄个人财产各10万元,其余被告人并各处1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以窝藏毒品罪判处符某(女)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审判长就案件的判决依据做了法律释明,力促息诉服判。

  本次宣判让旁听群众印象深刻,在思源学校的师生中产生强烈反响。梁洁老师深有感触地说:“带领学生旁听毒品犯罪案件的宣判非常有意义,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也告诫青少年学生要遵纪守法、远离毒品。”“通过旁听庭审,我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极大,我们学生要加强防范意识,坚决不碰毒品。”学生韦秘静有感而发。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