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近日,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挺传达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题培训情况,通报了二中院扫黑除恶工作的进展情况。会议综合研判了海南西部地区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形势,就如何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扎实办好每一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
汪海鹏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事关政权基础稳固、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海南西部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黑恶势力,辖区两级法院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及时作出周密的安排部署。
组织领导上要坚强有力。
在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辖区两级法院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架构的同时,分管领导应深入到庭主动指导,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大力配合,确保保障到位。
案件质效上要着力提高。
在审理涉黑案件时,办案法官要按照法律与政策的要求,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高质高效开展涉黑审判工作。同时,及时对外宣传有重大影响的涉黑典型案例。
对下指导上要加强监督。
为提高辖区两级法院的案件质量,要加大对辖区各法院的指导力度,一方面,要求辖区法院要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和相关专项要求,另一方面,要主动了解各法院涉黑案件情况,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对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多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
工作安排上要统筹兼顾。
在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同时,要兼顾对毒品犯罪等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审理,不能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努力实现刑事审判工作整体发展,为海南西部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潘心情 郑伟 赵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