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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春节前送法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强化黎苗村民环保意识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预防群众因不懂法而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深入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黎村苗寨,向200余名黎苗村民悉心讲解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对海南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引导广大黎苗村民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不断提升环保法律意识。


在乐东县万冲镇南盆村宣讲会上,法官通过张贴海报、展示环保图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PPT宣讲、现场答疑等形式,就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环资审判改革、受案范围以及审理的涉环资案件情况向广大村民进行讲解,从刑事审判等角度,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官就村民提出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现场一一作了解答。


海南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育森在宣讲会上强调:“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海南需要司法保护。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三大保护区是海南人民的心肺,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茂明提醒广大村民要提高环保意识,切勿为了整点野味回家过年铤而走险上山打猎,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同时,环资庭法官奔赴尖峰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管理局、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就涉环境资源行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尺度,以及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彼此认识,努力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的合力。


近年来,海南二中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6年9月26日,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鹦哥岭、霸王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及东方市、乐东县、昌江县、临高县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2017年11月30日,挂牌成立尖峰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三大保护区巡回法庭设立后,对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提级审理,进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一审裁判。


据统计,2017年,海南二中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2件,其中刑事案件111件、行政一审案件90件、民事一审案件1件,审结201件,结案率为99.5%。其中,运用恢复性司法机制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件,修复受损的农田、森林共计51.5亩,为海南西部环境资源保护、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凤灵 吴笛/文 张生廷 吴笛 张泽彪/图)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