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 李雪刚)家住乐东黎族自治县某村39岁的男子黄某民,一向脾气暴躁,嗜酒如命,醉酒后常无故打人闹事,竟然将66岁的父亲黄某明殴打致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近日,省二中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民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谈起自己的“酒鬼”父亲,黄某民的儿子黄某说:“爸爸经常喝酒,有时候喝醉了会打人,就是因为他喝酒后打了妈妈,所以妈妈才跑的。”据同村村民黄某训介绍,黄某民很爱喝酒,平时喝醉酒后会闹事,以前也殴打过村里的人,他喝酒后经常打老婆,后来他老婆就和他离婚了。
今年3月16日,黄某民喝酒后回家,因家庭琐事与父亲黄某明发生争吵,其用水泥砖块、铁铲朝父亲的头部、胸部等身体多个部位殴打,随后被闻讯而来的村民制止。父亲回房躺床上后便陷入了昏迷,黄某民仍不罢休,又用水浇淋在父亲身上,再次提水时被赶来的亲戚当场制止。当天,黄某明因颅脑损伤死亡。当晚,公安民警接到村民报案后,将黄某民抓获。
省二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案主审法官表示,黄某民不念养育恩情,不顾人伦孝道,采取粗暴残忍的手段将其父亲黄某明殴打致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仅触犯了法律,还违反了伦理道德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