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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中院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7-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 张德雄)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十大典型案例。近日,记者从省二中院获悉,该院二审的“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这是我省法院系统唯一一篇入选的案例。该案系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涉及对环保行政处罚行为所依证据的审查认定,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意义。

  2013年6月5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监测报告》,儋州环保局根据该《监测报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桑德水务公司处以罚款17万余元。桑德水务公司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该公司的请求得到了儋州法院的支持,撤销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作出后,儋州环保局不服,提出上诉。

  省二中院二审认为,《监测报告》的合法性是审查本案被诉环保行政处罚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的基础。由于《监测报告》的取样程序违法,不能作为认定桑德水务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事实的主要证据。而除《监测报告》外,儋州环保局没有进行相关调查,并且违反查处分离的规定,程序违法,处罚决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省二中院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例明确了不能证明取样程序合法的监测报告,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被处罚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证据的裁判规则,并对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予以撤销,体现了省二中院对环保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本案的审理,对推动环保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作用。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