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7月18日上午,省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挺敲响法槌,在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案件,这是省二中院自去年9月26日在鹦哥岭、霸王岭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以来首次开庭。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因非法狩猎引起的刑事案件。2017年1月18日17时许,五指山市一村民王某(男)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持一把改装的射钉枪及射钉弹、铁砂,邀朋友窜入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狩猎。20日下午,两人再次进山时被保护区护林员发现并扣押了狩猎工具及猎物,包括1把射钉枪、210粒射钉弹、450克铁砂、5个铁夹、1只死老鼠,随后两人被移交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处理。
经过2小时庭审,合议庭依法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杨挺介绍,省二中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健全环资审判专业化工作机制,在鹦哥岭、霸王岭设立两个巡回法庭,还在辖区东方市、临高县、乐东县、昌江县设有4个巡回审判点,并积极筹建尖峰岭巡回法庭,对以上地区的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提级审理,由省二中院进行一审裁判。这一举措有效破解了行政区划与生态系统相割裂、跨行政区划污染不易解决的难题,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据统计,从今年1月1日推行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至7月16日,省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01件,包括一审案件164件、二审案件237件,其中涉环境资源案件197件。通过公正高效的审理,有效遏制了辖区盗伐、滥伐、污染、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使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有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