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一项工程被层层分包后,承包企业又将部分工程违规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包工头,致使彭某等28名农民工的51万元工资被拖欠3年之久。近日,省二中院通过集体会审,成功调解该起欠薪案,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工资已转入农民工们指定的账户,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上海某公司承包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北京某公司。2013年4月,北京某公司又将其中部分土建工程分包给包工头苑某,未签合同。2013年8月始,彭某等28人在包工头苑某的组织下,到工地做木工、钢筋工等业务。2014年4月工程完工后,仍有51万元工资未结清。彭某等人多次向建设单位上海某公司、承建单位北京某公司、包工头苑某讨要,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彭某等人2016年7月将上海某公司、北京某公司、苑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由苑某支付所欠付的工资。宣判后,彭某等人和苑某均不服,向省二中院提起上诉。彭某等人诉称,一审判决仅由包工头承担支付其工资不当,发包企业违法发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苑某个人资金和信誉问题很难保证其工资能讨回。
省二中院受理该案后,分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组成多个合议庭集体会审。为便于当事人诉讼,省二中院采用集体会审的模式到洋浦当地开庭审理。
合议庭法官经合议认为,北京某公司将部分土建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包工头苑某,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官们从法理、人情、诚信等多方面与北京某公司沟通协调,通过释法说理,北京某公司最终同意和包工头苑某共同承担28名农民工工资,由北京某公司承担70%,苑某承担30%。
北京某公司签收民事调解书当天将35.7万元打入农民工指定账户,苑某也表示近日将把15.3万元转给28名农民工。至此,彭某等28名农民工历时3年的讨薪,在省二中院合议庭法官们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