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孙大伟 薛逢侠)临高男子刘某羊为泄私愤,公然在公众场所持刀连捅刘某六10多刀致其当场死亡。3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省二中院将刘某羊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羊认为其大哥曾被刘某六打伤未得到处理而怀恨在心。2009年11月28日凌晨约1时30分,刘某羊随身携带水果刀在临高县波莲镇古柳村古柳宗祠内发现刘某六,便掏出水果刀追打欲逃走的刘某六。当刘某六从古柳宗祠内逃到古柳宗祠大门附近时,刘某羊右手持水果刀连续捅刺刘某六后背部,致刘某六在逃出古柳宗祠大门前5米处时倒在水泥地面上。
此时,现场的村民上前阻拦,遭到刘某羊的威胁,接着刘某羊又持刀连续捅刺倒在地上的刘某六的背部及胸部等要害部位,致该水果刀的刀刃部分折断。随后,刘某羊将折断的水果刀刀柄部分丢弃在现场并逃离。当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后,确认刘某六已死亡。
刘某羊作案后潜逃,临高县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4年10月15日15时30分许,刘某羊因在澄迈县福山镇与他人发生纠纷涉嫌持刀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省二中院一审认为,刘某羊为报复泄愤,持刀连续捅刺他人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刘某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羊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经省高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