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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审判质量大幅度提升
  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刘月梅 孔瑞)2016年以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案件审理精品化,法院管理精细化,调研宣传硕果化”的发展目标,通过采取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缓解办案压力和院庭长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等措施加强审判管理。一审案件上诉发改率和申诉再审案件数量均明显下降,审判质量大幅度提升。

合理配置,加强审判力量提高审判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整合现有审判资源,对员额法官进行优化调配8人次。加强审判辅助力量,任命通过司考的法官助理11名并将工作职能进行明确;转任测试合格的15名聘任制速录员为聘任制书记员;配合执行体制改革试点,派驻2名法警至执行局。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提高了审判效率。

以上率下,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带头办案。副院长杨挺、政治部主任吴曼江、执行局局长李政、专委黄海浪和徐忠贵等院领导及各业务庭庭长、副庭长积极投入审判一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目前,院庭长共办理案件909件,同比增加27.31%,结案753件,同比增长0.94%,占全院案件数24.30%,同比上升4.22个百分点。

强化责任,确保审判权依法依规运行。严格执行《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试行)》,着力规范审判权运行中审判委员会、院庭长、主审法官、合议庭和审判辅助人员的权责范围,严格各类人员的审判工作职责,按照职责清单行使权力,保证审判权依法依规运行。召开法官会议9次,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加强监督,规范审判监督权力行使。抓好最高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必须报备院庭长监督的案件类型,将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需要统一裁判尺度等案件纳入监督范围,确保案件质效。要求员额法官不得以独立办案为由不接受监督管理。提高院庭长管理监督科学化水平,做到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监督必留痕、失职必担责。

严格把关,建立动态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系统随机分案管理制度,杜绝人为分案、二次分案、领导干预过问指定分案。按月编发《审执效率情况通报》,对部门及个人的收结案数、平均结案时间等情况进行通报。严把案件延长、扣除审限的审核审批关,坚持裁判文书月检查通报制度,开展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维护公信,抓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要求本院及辖区法院按季度报送超过十八个月及三年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并逐案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督办;对本院审理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未结案件,坚持每月通报并书面督办;要求辖区法院对现存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案件不因法官懈怠、法院监管不力而影响法院公信力。

完善制度,以绩效考核弘扬正能量。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符合院情的绩效考核方案,运用《海南法院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绩效考核,对全体干警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平、合理的评价,形成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弘扬正能量,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据悉,截至12月20日,海南二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740件,较上年同期增加184件,一审案件上诉被省高院发改34件,同比减少38件,减少了52.78%,发改率为7.39%,同比下降12.12个百分点;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6件,同比减少36件,减少了35.29%,无一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