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儋州市一男子邓某酒后骚扰酒吧女服务员,不听管理人员张某的劝阻,持刀威胁并刺伤张某致其死亡。近日,省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8日2时30分许,邓某在儋州市那大镇某酒吧喝完酒后,在该酒吧大门左侧走廊等处对女服务员钟某进行骚扰,被酒吧管理人员张某等人劝阻,邓某不听劝告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匕首进行威胁,张某在劝说过程中用手掐邓某的脖子进行制止,邓某随即持匕首刺中张某腹部等处,致张某当场受伤倒地。邓某在逃跑途中又持匕首将前来拦截的酒吧保安陈某划致轻微伤。
2时58分许,经多名保安围追堵截,邓某被当场抓获后送至公安机关。张某受伤被送往医院,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邓某亲属向张某亲属赔偿21万元,双方签订《赔偿和解协议书》,张某亲属出具《谅解书》对邓某表示谅解。
省二中院认为,邓某在张某劝阻其骚扰钟某的过程中,持匕首刺中张某的腹部等处,致张某死亡,邓某在逃跑途中又持匕首将前来拦截的陈某等人划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邓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经审查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