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万晓霞 刘月梅)在以金钱给付义务为执行标的的执行实施案件中,找到并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申请执行人实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实体权利至关重要。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全国联网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精准定位,赶赴广西省柳州市两家金融机构,成功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6千万元,高效执结了一宗保全案件。
该案是由建设工程施工引发的合同纠纷,被申请人系某大型建设集团公司,在全国各地几十家金融机构有近百个银行账户,随时有可能转移财产。2015年以前,这种案件的传统做法是法院以纸质“协助查询通知书”的形式直接到协助单位查询被申请人财产,形同“大海捞针”,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财力,事倍功半不说,异地执行还会受地方保护主义等人为因素的干扰阻滞。通过执行信息化手段,执行法官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进行筛选,准确高效地定位财产保全方向,让当事人和法院都切实感受到司法借助科技手段带来的高效便捷。
据悉,人民法院正在进行的以庭审为中心、以司法责任制为抓手的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执行体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随着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始运行和2016年8月海南法院“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试运行,给执行实施案件中查控被执行财产的方式方法带来了巨大变革,为缓解“执行难”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