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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与霸王岭自然保护区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6-11-2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羊茂明 刘霞)近日,省二中院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霸王岭与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工作促进会。会议通过3项措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对有效促进保护区环境治理,预防和有力打击涉林、涉猎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洪小江介绍,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总面积为177.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96.7%,珍稀动植物种类繁多,其中,海南长臂猿是全球现有灵长类动物中极度濒危的物种。

  据介绍,为切实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有效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巡回法庭与管理局达成共识,将通过3项措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巡回法庭的法官们为管理局工作人员做执法方面的培训,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为巡回法庭法官传授林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建立普法宣传联动机制。管理局与巡回法庭联合起来,每个季度有针对性地做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共同商谈,积极应对。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