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儋州男子王某与酒友吴某一起喝酒时,因其用手推了吴某头部,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其道歉后吴某仍不依不饶,王某一气之下持刀杀害吴某。近日,省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亲属丧葬费、交通费共26294.5元。
2015年11月11日12时许,王某和吴某等人在儋州市某农场快餐店喝酒时,因王某用手推了吴某头部,吴某就认为是王某打他,两人因此发生争吵。王某道歉后,吴某仍不解气让其下跪道歉,王某不肯,吴某欲冲上去打他,王某一气之下拿菜刀欲砍吴某,被他人劝阻后王某回到自己家里。
当日13时许,吴某到王某家门前吵闹并要求道歉,王某拿一把水果刀从自家厨房冲出来,不顾现场多人阻拦,持刀刺中吴某身体三刀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被刺后当场死亡。当日21时许,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与吴某发生争吵被人劝开回家后,在吴某来到其家门口争吵时不能冷静处理问题,不顾多人阻拦持水果刀多次捅刺吴某身体重要部位,致吴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投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赔偿死者家属1万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此外经查,王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中,王某被人劝阻后已回到家中,事情本已结束,但吴某又赶到王某家再起事端引发本案,吴某有一定的过错。因王某的犯罪行为致死者亲属遭受经济损失,王某应当给予赔偿,省二中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