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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型机关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潘云涛 刘月梅)近年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型机关建设,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干警节能意识不断增强。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共节约水电费、燃气费、燃油费等1.3231万元,2016年1-5月比2015年同期节约16.9704万元,办公耗能连续两年递减。

  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建立详细的办公用品档案,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落实采购审批、采管分开、物品领用、固定资产报废及电脑登记归档制度。严格执行本院有关采购规定,做到同类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严格控制成本,降低经费的支出。建立物资入库、领用、库存物品电脑登记明细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新增资产进行登记,按时报废已到年限的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加强制度建设,从细节入手降低能耗。结合用电用水实际,制定《关于加强节约用电的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机关节约用水的管理规定》等制度,将节约用电用水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当中。提倡自然通风,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紧闭,下班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关闭空调。鼓励在办公楼四层及以下楼层办公的干警走楼梯。对公共区域照明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公共区域照明时间,申请购置财政补贴节能灯具替换耗能较大的灯具节约电能。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开启“省电模式”功能,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使用。重点加强对油料、修理等大项开支的管理,核定路程合理的油耗量,制定节能、安全考核标准。申请公务用车时,实行“用车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车管科统一调配”的用车制度。车辆维修时,按照“司机申报、车队鉴定、拟定报修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定点维修”的程序进行,通过层层把关,从制度上有效地堵塞管理漏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自公车改革实施以来,2016年1-5月支出燃油费为28.6706万元,同比去年节约17.3111万元。

  加大宣传力度,培养节能环保意识。在办公区利用LED屏打出“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争创节约型机关”等宣传标语,在宿舍区、食堂等合适位置张贴节能减排海报标语等方式,建立渠道畅通、覆盖面广、形式多元的宣传体系。向广大干警发放《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节能宣传手册》及“节能减排倡议书”,宣传节能知识,树立自觉节能意识。积极响应世界自然基金会“地球一小时”活动倡议,2016年3月19日2030-2130熄灯一小时,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节能环保意识,发挥公共机关在全社会节能环保中的表率作用。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