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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严把减刑假释关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发布时间:2016-02-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羊茂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15年,羊茂明带领部门全体同志抓好司法改革开局之年的各项审判监督工作。2016年1月,被海南二中院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认真履职带头办案。2015年,审监庭共办理各类案件696件,已结688件,结案率98.85%。其中,羊茂明承办各类案件171件,结案171件,结案率100%,参与合议688件。参与接访、调解69人次。

多措并举严把案件质量。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对减刑、假释案件,采取多项措提高办案效率。一是提高开庭听证率,邀请省人大代表旁听。二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在“全国减刑、假释信息网”、“天涯法律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三是严格把握减刑条件与幅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从严调整。四是加强与检察院、执行机关的沟通协调,召开工作座谈会,针对财产刑罪犯如何调整减刑幅度、老病弱残罪犯如何适用保外就医评审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统一刑罚执行尺度,确保案件公正、有序进行。五是积极筹建监狱法庭并投入使用,打造规范审判环境。

依法纠正申诉复查再审案件。依法纠正刑事错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不服本院生效民事裁判案件的办理;对行政再审审查案件坚持听证原则;注重代表关注和督办案件的沟通。

坚持调解柔性纠错手段化解矛盾。再审案件通常都是纠纷由来已久、矛盾激化、久拖不决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不易调解,羊茂明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以期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特别是减刑、假释案件,严格按照最高院的规定精神,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天涯法律网讯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