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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两毒贩交易时被抓查获250克毒品 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5-09-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海南二中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贩毒案。海口男子邱某胜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洋浦男子陈某文犯贩卖毒品罪,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人提出上诉,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8月4日,陈某文联系邱某胜欲购买冰毒,在洋浦进行交易。8月8日凌晨,邱某胜和谢某(在逃)从海口驾车携带冰毒入住洋浦某酒店,与陈某文进行毒品交易。随后,陈某文携带装有冰毒的黑色袋子到附近银行的ATM取款机提取2万元交给谢某。谢某回到酒店与邱某胜碰头后,独自驾车携带毒资离开洋浦。

  陈某文携带购买来的冰毒回到租住房,将冰毒藏到卫生间天花板隔层里准备贩卖。当天,民警在陈某文房内将其抓获,查获其藏匿的冰毒248.38克。同时,民警也将入住在酒店的邱某胜抓获,查获毒品0.14克。2012年至案发前,陈某文曾多次通过他人贩卖毒品。

  海南二中院认为,邱某胜收到陈某文需要购买毒品的消息后积极回应,与谢某一同将毒品从海口运至洋浦,将248.38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陈某文,邱某胜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陈某文为贩卖而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248.38克,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