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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三男子“好心”提醒捡钱 实则趁机行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6-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薛逢侠)在网吧上网时,有人提醒你钱掉地上了,你会立即低头去捡。儋州3名男青年就用这招“好心提醒”转移他人注意力,盗窃6起。日前,3名被告人均因盗窃被判刑。

  据悉,王某、何某、羊某三人都是无业青年。为了获取钱财,他们混迹于洋浦各个网吧内,趁机盗窃网吧顾客的手机。具体作案手法为:确定作案目标后,由一人偷偷在上网顾客一侧地上放一些零钱,并假意提醒顾客“你钱掉了”,等这名顾客低头捡钱时,另一人就趁机将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偷走。其他人观察望风。得手后将手机卖掉,所得赃款一起挥霍。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何某、羊某相互配合,通过转移上网人员注意力,先后6次秘密窃取上网人员的手机,所盗手机价值经鉴定共计人民币15434元,数额较大。其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根据相关法律,洋浦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王某、何某、羊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何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