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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中教育惩罚得宜 二中院少年审判合议庭获殊荣
  发布时间:2015-02-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二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获殊荣

  天涯法律网讯(薛逢侠 雷琼艳)记者今天从海南二中院获悉,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因办案成绩突出,日前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海南二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成立于2009年,5年来共审结了77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案人数162名。在办案过程中,该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犯罪年龄等情节,适当判处轻刑,以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和健康成长。此外,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历史较短、主观恶性不大,个性心理特征处于未成型的阶段,可塑性大的特点,注重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庭前认真调查核实家庭背景、庭中教育引导、庭后回访帮教的方式,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既能够全面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又能放下思想包袱,树立重新改过的决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如在审理黎某某抢劫上诉一案时,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向合议庭提交了黎某某所在学校的缓刑建议书。法庭认真核实,发现该建议书系伪造,合议庭对代理人伪造证据的行为予以了严厉训诫。同时,主动与黎某某所在学校联系,共同探讨黎某某完成学业事宜。学校经过讨论,最终决定接收黎某某返校就读。合议庭随后结合儋州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和黎某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情况,依法改判黎某某适用缓刑,让其重返校园。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