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薛逢侠)一起交通事故夺走了3个人的性命。悲剧发生后,死者家属与涉事故车辆司机和保险公司对薄公堂。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从中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效果,双方当事人分别以送锦旗和送感谢信的方式,表达了对案件承办合议庭高效优质办案的肯定和感谢。
2012年9月6日下午,黄某康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载着王某杰和谢某华在国道上行驶时,与黄某龙驾驶的客车相撞,造成黄某康、谢某华、王某杰三人死亡和两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同年10月,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康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龙负次要责任。黄某康的家属及黄某龙对该认定均不服申请复核。
同年12月,交警部门重新作出《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黄某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龙无事故责任。
2013年12月,黄某康等3名死者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临高法院一审判决黄某龙承担30%的事故责任,涉事故客车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赔偿3名死者家属共计40多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受理该系列案后,省二中院将之确定为院长带案下访案件,院长王萍指导案件承办合议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在春节前化解矛盾、调解结案,让涉诉群众安心过年。
开庭前,合议庭多次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到交警大队、公路局等相关单位调取材料,全面、详细查清案件事实,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开庭后,在通过开庭举证质证、辩论阐述,各方当事人对各自行为的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都有了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合议庭趁热打铁,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面对面、背靠背调解,用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向3名死者家属每人支付13万元的赔偿款。
2015年2月13日,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3名死者家属分别将一面写有“高效廉洁,耐心细致”字样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海南二中院,3名死者家属联名在信中写道:“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我们双方释法析理,以真情化解我们与某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经过多次努力,我们与某保险公司逐步在赔付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这起事故引发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感谢合议庭的真情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