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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综办一干官员受贿40余万全退赃被判10年
  发布时间:2015-01-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薛逢侠)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研员钟某峰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钟巍峰有期徒刑十年。

据悉,该案于2014年8月6日在海南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法院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微博直播,海南省财政厅组织近百名干部到场旁听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钟某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陵水县、海口市、儋州市等市县的农发办及邓某等7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邓某等人给予的钱款共计45.5万元。

海南二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钟某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5.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被告人钟某峰全部退还赃款,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钟某峰被侦查机关传唤到案,其到案方式不符合自动投案的规定,故其关于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采纳,遂综合全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钟巍峰表示不服要上诉。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