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薛逢侠 张德雄)修墙与邻居引发纠纷,双方一时闹得非常不愉快。不过,在海南二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和解。“要不是法官调解,我和老吴还在怄气呢,说不准以后就老死不相往来了。”接到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的采访电话,家住乐东县某村的李某高兴地说。
今年初,李某在修补自家围墙时,与邻居吴某发生矛盾。吴某认为李某修的围墙侵占了他的土地。吴某还拿出乐东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占土地。而李某则认为,自家围墙在颁证前就已存在,现在只是进行翻新。双方争执不下,吴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当李某得知吴某把自己告了后,一纸诉状将颁土地证的乐东县政府告到海南二中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吴某的土地使用权证。就这样,因一面墙往日和气的邻里关系近乎破裂,双方“杠”上了。
海南二中院受理后发现,诉讼双方彼此都在“赌气”。经过法院多次积极协调,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按现状继续使用各自的土地,并撤回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