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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自家围墙与邻居发生矛盾纠纷 法官调和重归好
  发布时间:2014-01-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薛逢侠 张德雄)“要不是法官积极调解,我和邻居老吴还在怄气呢,说不准以后就老死不相往来了”,接到记者的采访电话,家住海南乐东县某村的李某说道。

今年初,李某在修补自家围墙时,与邻居吴某发生矛盾。吴某认为李某修的围墙非直线修建,而是向他家的土地倾斜,侵占了他的土地。吴某还拿出94年乐东县政府给他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占土地,自行拆掉围墙。而李某则坚持认为,自家围墙在颁证前就已存在,现在只是进行翻新。双方争执不下,谁都觉得自己有理。不久,吴某持土地使用证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乐东法院黄流法庭判令李某侵权、拆除围墙。当李某得知吴某把自己告了后,火冒三丈,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乐东县政府告到海南二中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乐东县政府颁发给吴某的土地使用权证。就这样,因一面墙,往日和气的邻里关系近乎破裂,双方竖目相对“杠”上了。

海南二中院受理行政诉讼案后,经过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合议庭发现引发两起诉讼的关键在于双方彼此都在“赌气”,特别是李某觉得吴某为了点小事就把自己告了,咽不下这口气,所以一定要找个缘由把他也告了。据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海南西部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加之部分地方宗族观念传统较浓,村民性格倔强,所以一些百姓打官司“挣气多于挣利”。

了解案件关键问题后,合议庭没有简单下判,而是从促进和谐的角度出发,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协商,努力缓和双方的对抗情绪。刚开始,双方谁都不愿首先让步,还在法官面前吵得不可开交,面对面调解无果。但是合议庭没有放弃,为了尽力弥补双方接近破损的邻里关系,积极与审理相关民事案件的乐东法院黄流法庭协作配合,通过电话、分别走访的方式继续引导双方以和为贵、友好相处,犯不上因这点小事破坏彼此多年的情谊。经过法官多次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按现状继续使用各自的土地,同时各自撤回了诉讼。至此,两起纠纷圆满解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南二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