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黄颖)进一步巩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近日,海南二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先钵一行四人到临高法院检查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临高法院刘嘉院长、全体党组成员、监察室负责人等参加了座谈会。
临高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方志红对临高法院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 检查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省高院的要求,重点对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等八项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组在认真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材料后,周组长对临高法院开展的廉政制度执行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临高法院对该项工作宣传教育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解决问题到位,推进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发挥廉政制度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