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退役不褪色 担使命转岗立新功
——记海南二中院司法警察闫建勋

发布日期: 2019-12-11 来源:海南二中院

 

2.海南二中院法警闫建勋被表彰为“海南省模范退役军人”。_副本.jpg


闫建勋,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2019年10月,被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表彰为“海南省模范退役军人”。

 

闫建勋自2000年12月在海南省军区司令部警卫连服役,在5年的军旅生涯中,先后获“嘉奖”一次、立“个人三等功”一次,退役后刻苦学习,于2010年考入海南二中院。2011年-2017年连续多年被海南二中院给予“个人嘉奖”,2013年被评为海南二中院“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2018年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1.闫建勋在海南省军区司令部警卫连服役。.jpg

 

平凡坚守,不计得失 

 

2014年4月,海南二中院开庭审理临高县王志群等27名被告涉黑案件,在执行庭审保障任务时,闫建勋膝关节受了重伤,充水肿胀,裤子都快脱不下来,但他仍然坚守岗位,不下“火线”。同事们都劝他,如果太累了,就歇一歇吧。而他总是回答:“不行,我是一名中共党员,是一名司法警察,只有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我才对得起这个职业,对得起这身警服。虽然我已经脱下军装,穿上了警服,但我军人的风采永不褪色!”

 

最终,他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姿态,圆满完成了为时6天的庭审保障任务。

 

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繁忙的庭审保障任务并没有让闫建勋放松过增强综合素质及多方面业务能力的锻炼。他主动向支队领导请求担任警用装备保管员工作,每次出警,他都要比其他法警提前半个多小时到枪械室,按规定搞好登记,把所需的武器弹药检查、取出,交给要佩带的法警。完成保障任务回来后,其他法警都已经休息了,他还要多花上半个多小时在枪械室把出警所用枪械进行擦拭保养、检查入库并搞好入库登记。

 

多年来,他保养的警用装备台账清晰,安置妥当,枪支性能良好,子弹数目准确,武器“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腐蚀”,在多次检查中受到好评,深得大家信任。

 

信念坚定,无怨无悔

 

2013年4月,年仅2岁半的女儿生病住院,刚出差回来的闫建勋得知后,匆匆赶到医院看望女儿,本以为出差回来能安心陪伴劳累的妻子和生病的女儿,却接到单位将东方看守所的10名被告人押送去儋州看守所的紧急任务。望着妻子满脸泪花憔悴的模样,抚摸着孩子被病魔折磨后的脸蛋,他说道:“有国才有家,单位的需要,我理应义不容辞。现在亏欠你们母女的,我以后一定加倍补偿!”

 

而这位看似狠心的父亲,愧疚不舍地转身离开病房那一刻,却已潸然泪下……

 

满腔热血,勇于担当

 

“光荣历史,照亮美好未来。”闫建勋一直保持着军人秉性,举手投足间都展现出军人的风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他随海南法院代表团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全国33支代表队、132名教练员就警务技能、警务基础理论、思想政治教育、警务实务等4个科目进行了激烈的角逐,闫建勋沉着应战、奋勇拼搏,最终在警务技能科目教学竞赛中取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为海南法院赢得了荣誉。

 

在训练场上,他还是“领头羊”,不但对自己严格要求,刻苦训练,还主动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海南二中院法警支队在全国“岗位大练兵”活动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闫建勋在苦练警务技能的同时,还注重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司法为民意识,在处理涉诉信访劝导工作时,作风朴实、讲话有礼有节,态度耐心、亲和,把人民群众当成亲人和朋友。他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永恒的使命。我只想踏踏实实为人民做点实事,为他们排忧解难。”

 

这位在平凡岗位上的法院司法警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一身正气的他用自己坚定的信念、模范的言行,诠释了作为一名法院人应有的崇高品德和使命担当。(柏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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