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油漆废物80余吨
六男子犯污染环境罪均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19-06-18 来源:海南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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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一施工队负责人李某博在完成重防腐蚀涂层项目施工后,为了清理废弃的油漆桶等废物,擅自雇请2名无资质车主转运,3名司机随意倾倒80余吨危险废物,虽未对土壤造成明显污染,但李某博等6人却因此触犯法律,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处10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李某博、李某上诉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2017年1月18日,河南男子李某博为了承揽中某安装工程公司的项目,以挂靠天津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形式,并以该公司名义分包了某人工岛南护岸钢圆筒工程重防腐蚀涂层劳务施工项目。因李某博带领其施工队在洋浦港口码头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废弃的油漆桶、油漆渣、沾染油漆涂料的黄色胶带等废物,为清理上述废物,李某博擅自雇请陈某常、李某两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车主,让其二人安排车辆将上述废物转运到有垃圾堆放的地方倾倒。

 

接到运输业务后,陈某常、李某为赚取运费,分别安排司机陈某东、董某春和陈某安驾驶车辆将油漆桶等废物运走倾倒。陈某东擅自将废物倾倒在洋浦高田村附近两处低洼地内,董某春和陈某安则擅自倾倒在洋浦污水处理厂后面海边空地处。鉴别,被倾倒的废油漆渣属于HW12类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漆渣及废油漆桶混合之物质亦属于危险废物。

 

20173月至5月期间,在上述地点倾倒危险废物共83.96,其中海南某工贸公司在处置上述危险废物时从高田村附近清运走废油漆桶32.45吨、从海边空地处清运走废油漆桶23.88吨,另外还共清运走沾染油漆的黄色胶带13.12吨、废油漆渣及混合物14.51吨。案发后,李某博、陈某常、李某、陈某东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安、董某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6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博、陈某常、李某、陈某东、董某春、陈某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应依法予以处罚。海南二中院一审判处李某博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撤销李某所犯前罪中缓刑5年的缓刑部分,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陈某常、陈某东、董某春、陈某安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1年至2年不等,并处3000元至1万元的罚金。

 

据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还介绍,本案倾倒危险废物虽然尚未对土壤造成明显的污染,但各被告人为了私利非法任意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因此自食恶果。法官提示,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处理危险废物, 处置不好对自己及周边环境都会造成影响。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要保护环境,齐心协力打好每一场“生态环境保卫战”。(罗凤灵 赖永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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