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守护“植”此青绿
——海南二中院巡回审判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发布日期: 2023-05-11 来源:海南二中院

为强化野生植物保护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2023年5月1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五指山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村民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海南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育森担任审判长,与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茂明、副庭长马康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邀请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毛瑞分局护林员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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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至5月,被告人黄某为让其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畅好乡保国村委会毛庆村自家林地里的槟榔树长得更好,在未取得相关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林地自然生长的8株海南苏铁。经鉴定,涉案林地为二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被毁的8株海南苏铁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死亡2株、存活6株。2022年7月25日,黄某主动到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毛瑞林区分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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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并提出量刑建议。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海南二中院工作人员向旁听人员发放了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帮助护林员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专业知识,共同做好热带雨林“守护神”,时刻以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为己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野生植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案件中被毁的“海南苏铁”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是现存最古老的种子植物、珍稀物种,其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院领导带头审理该案,充分表明了海南二中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海南二中院将始终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优化“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模式,着力发挥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法律作用,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齐银凤 赵赛/文 五指山法院、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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